诉讼保全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一方当事人在起诉前因情况紧急(有关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毁灭等情形)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另一方当事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我公司以自有资产或委托银行为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当发生因财产保全不当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由我公司在其担保额度内承担赔偿责任。

诉讼财产保全:诉讼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另一方当事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我公司以自有资产或委托银行为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当发生因财产保全不当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由我公司在其担保额度内承担赔偿责任。

财产执行保全:在案件执行中,我公司以自有资产或委托银行为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人民法院暂缓执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及我公司的财产。

诉讼保全担保费率标准:

  费率为标的额的1%-3%,每笔*收费1000元起(具体根据申请保全的标的额,保全措施及风险程度等确定标准)。

申请诉讼保全担保业务需要的资料:

  1、企业法人及实际控制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身份证、股东或投资者的身份或资格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以外的其他法人:提供法人登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3、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能提供其诉讼活动的相关材料,包括:起诉状、支持其诉讼主张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等材料的复印件,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诉讼保全担保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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